为深刻汲取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地质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9月9日,队长、党委副书记戴敬儒一行以“四不两直”方式到古蔺县“7.27”暴雨洪灾水毁道路(龙爪路)抢险救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副队长蒋太平,总工办刘世勇参加了本次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对该项目十余个工作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对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的制度办法,秋雨秋汛以及项目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预警、避险和应急处置等进行了详细问询,指出了其中需要完善的不足之处,对多处路段的治理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提出了建议意见。检查组还就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签发了《隐患治理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检查组一行听取了项目部的工作汇报和职工意见建议,检查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相关资料。戴敬儒在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凉山州金阳县山洪灾害的重要指示,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蒋太平传达了省、市及局相关会议精神,对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进行了复盘和警示。
戴敬儒在会上强调,一是要深刻汲取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防灾减灾各项工作,抓细抓实。二是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要充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不能放松任何一个可能出现隐患的环节,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要明白“看不到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查不出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不汲取教训就是最大的教训”。尤其要做好秋雨秋汛期间的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野外一线项目部要建立起监测预警、应急避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三是要层层压实工作职责。要严格执行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一个人,落实到最小单元。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予以整改完善,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
蒋太平在会上就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三定四不推五到位”的原则迅速划分工作职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按要求限期整改完成;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戒备。要时刻保持警惕,明确和细化现场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各项措施,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三是高度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交通安全和防火安全。项目实施地点周边林木茂密,通行道路较为险峻。项目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通行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
会上,刘世勇还对项目生产质量和技术资料等相关方面提出了要求。